落实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县二级医疗机构是“诊断端”,乡镇卫生院是“报销端”。为使“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落地,县医保部门主动深入县域5家二级医院和14家乡镇卫生院了解工情况,靶向解决“两病”政策实施中存在问题。
一是在宣传政策上两端要再发力。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定点医疗机构宣传的基础上,要求县二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再次组织人员学习《蚌埠市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相关科室医护人员接诊时同步宣传“两病”政策。
二是在任务分工上两端要再明确。明确县二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出具诊断证明,制定治疗方案,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乡镇卫生院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办理建档手续,录入患者相关信息,做好相关资料留存,按照处方为患者取药,并完成费用结算工作。
三是在工作流程上两端要再优化。由县二级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病历、处方并加盖公章作为建档依据,参保人到所在乡镇卫生院建档,并于建档次月享受政策“两病”门诊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