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头铺镇凌欧村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李兴国因病在县人民医院住院,需要做手术,亲属一直为无人照护在发愁。在得知五河县民政局为全县特困供养老人购买了住院护理保险后,抱着试试看看的心理,侄女李素华找到头铺镇民政事务所,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后,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不到2小时,保险公司就为李兴国派去了护理人员,24小时进行专职护理。 “以前生病住院没人照顾,现在有了住院护理保险,我可以请个护工照料了。”特困供养人员李兴国高兴地说。同在县人民医院住院的双忠庙镇陈胡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刘怀柱也高兴地说,政府给我们购买住院护理保险,解决了我们这些孤寡老人住院无人照料的后顾之忧。
2020年底,五河县民政局聚焦提升特困供养人员抵御意外和大病风险的能力,实行为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政策,共安排资金93.45万元,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承担我县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理赔工作。项目启动后,县民政部门迅速完成了人员信息采集、上传工作,并印制宣传彩页发放到每个乡镇,做到理赔政策人人知晓。同时,组织乡镇民政事务所及养护中心负责人集中培训,让基层工作人员详细了解理赔条件和程序,确保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据悉,特困供养对象住院期间照料护理保险由政府全额出资,标准为250元/人/年,保险内容包含: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残、意外伤害医疗和住院护理。按照保险方案,在保险期限内,特困人员因患重特大疾病、重症慢性病住院治疗的或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付护理费,年度每人累计给付天数为60天为限。其中,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需要护理的,按60元每人每天标准给付护理费用;在县域内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治疗需要护理的,按160元每人每天标准给付护理费用。(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