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创新、协调、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履职尽责,一如既往地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持续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力度,优先保障社会救助兜底资金支出,按时足额发放社会救助补助资金,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孤儿等进行救助,解决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难题,努力让其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截至6月底,全县共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610.46万元,惠及130995人次; 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751.41万元,惠及20640人次;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66.55万元,惠及2070人次;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资金977.3万元,惠及11367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