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安全有序推进非煤矿山年后复工复产,我县严把“三关”,主动作为、服务靠前。
一是严把抓实抓细审核关。对照各级复工复产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结合执法检查计划,严格审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和审批流程,召开复工复产专题会议1次,专项指导服务2次,督促企业开展复工前全员安全教育培训4次,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确保复工复产“脚踏实地”。
二是严把复工复产程序关。坚决落实国家、省、市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要求,转发《春节后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全国“两会”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示》等通知,严格落实“六个一”刚性要求,按程序标准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工作,严格审查企业复工复产材料,为非煤矿山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严把督促指导服务关。强化服务指导,以服务促监管,深入了解矿山企业短板弱项,针对性开展辅导帮助,精准掌握各矿山复工复产总体情况,提前研判各类安全风险,针对各矿山特点和需求,开展复工复产督促指导及隐患排查,共计排查问题隐患16处,已全部整改完成,并督促矿山企业运用内部奖励机制,每月开展自查自改。
截至目前,全县2家非煤矿山企业已按规定要求完成复工复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