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人社局实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三步走”工作法,全方位提升仲裁案件办理质效,切实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案件化解提前办,筑牢争议“防火墙”。建立重点企业劳动关系动态监测机制,实时掌握企业用工动态,提前介入化解因企业经营困难、岗位调整等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同时,通过举办“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10余场,覆盖企业职工600余人次,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发生。
案件调解暖心办,搭建和谐“连心桥”。设立“调解室”,推行“亲情调解”“专家调解”模式,邀请工会、司法等部门共同参与调解。针对工伤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民生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调解、快速处理。今年以来,累计调解案件4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76%,帮助劳动者追回薪资、赔偿金等共计210余万元。
案件审理提速办,跑出仲裁“加速度”。实行“当日受理、当日排期”,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在3个工作日内确定开庭时间。采用全天密集庭审模式,单日最多安排4场庭审,充分利用时间资源,有效提升仲裁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