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五河县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住院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5816027
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
五河县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住院楼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五河县新集镇306省道北侧 |
建设单位 |
五河县第三人民医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五河县第三人民医院拟投资7500万元在五河县新集镇306省道北侧建设五河县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住院楼建设项目,主要从事卫生医疗服务,该医院医疗机构类别为综合医院,规划设置165张床位,项目建筑面积约13400m2,员工人数100人,日最大接待病人数约200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的臭气NH3、H2S采用引风机+楼顶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喷洒除臭剂、周边绿化,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 标准限值要求;医疗废物暂存间加装排气扇,医疗废物按时处理,废气满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4554-93)表2 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一并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20m3/d)收集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产生于医院社会噪声以及空调室外机等,通过绿化带和距离衰减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一般医疗废物、检验化验室废液、消毒室废液、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均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当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应定期清理并脱水消毒封装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医疗废物外售外单位综合利用,检验化验室废液、消毒室废液采用容器暂时存储,作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五河县政府网站进行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五河县发改委项目备案表(2019-340322-84-01-0114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