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省五合食品有限公司日产绿色烘焙类休闲食品2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5816027
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
安徽省五合食品有限公司日产绿色烘焙类休闲食品20吨项目 |
建设地点 |
五河县城南工业园区龙岗路童师傅食品厂院内(龙岗路2号) |
建设单位 |
安徽省五合食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蚌埠安鑫环境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物质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各类食品在不断的改良更新,这也促进了食品市场的飞速发展。在此背景下,安徽省五合食品有限公司拟在五河县城南工业园区龙岗路童师傅食品厂院内,新建日产绿色烘焙类休闲食品20吨项目。该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总占地面积6433平方米,建设日产绿色烘焙类休闲食品20吨生产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旋转炉、隧道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参照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原则上按照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要求” 。炒制和烘烤油烟废气静电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标准要求。全厂消毒及投料通过新风系统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和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五河县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怀洪新河,符合五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经减震、隔声和距离的衰减后,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4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废渣、过期产品、粉尘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外售用作饲料;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给物资部门;废滤筒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植物油脂作为餐厨垃圾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及废含酒精抹布,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五河县政府网站进行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五河县发改委项目备案表(2019-340322-14-03-0122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