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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五河县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1 08:39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贯彻落实好各级税务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国家税务总局五河县税务局对有需要办理涉税事宜的纳税人、缴费人做如下纳税服务提醒:

一、常见业务办理

(一)建议各位纳税人、缴费人在疫情期间办理税费业务时,尽量选择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含自然人扣缴客户端、安徽税务手机APP)等“非接触式”办税(费)途径。

(二)您也可通过县政务中心大厅一楼的自助办税设备自助办理相关业务。

(三)如果您需要办理申领发票事项,可登录安徽电子税务局,选择EMS邮寄送达方式(邮费由税务局承担),尽可能多上网,少进厅。专项咨询电话:0552-5812366。

(四)如果您(自然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等相关业务,请您登录安徽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或者直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也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如果您(扣缴义务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相关业务,请在安徽省税务局网站下载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办理。专项咨询电话:0552-5812366  5050366。

(五)如果您需要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请您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办理。专项咨询电话:0550-5056606。

二、如果您在网上办理涉税业务有问题或疑问,请电话咨询12366、0552-5812366 5050366。

三、如果您有其他涉税诉求,可以直接拨打您的税源管理单位电话。

税源管理股:0552-5050332

经开区税务分局:0552-5020109

城关税务分局:0552-5050363

沱湖税务分局:0552-5601176

双忠庙税务分局:0552-5446080

新集税务分局:0552-5821230

四、如果您因特殊情况,必须要到办税厅办理业务,请提前致电第一税务分局或各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厅,错峰办税,减少等待时间。请您前往办税厅办理涉税业务前做好自身的防护措施,同时因特殊时期我们窗口人员因自身防护而给您办税带来的不便也敬请谅解!

第一税务分局:0552-5812366 5050366

纳税服务监督电话:0552-5056600


祝全县纳税人、缴费人身体健康,新春愉快!



国家税务总局五河县税务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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