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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2016年第二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区调整)实施规划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10 14:17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为统筹城乡发展用地,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24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234号)我县编制了《五河县2016年第二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区调整)实施规划》(以下简称《实施规划》)。现根据相关规定,将《实施规划》予以公示。

一、规划期限

《实施规划》有效期限为两年。

二、规划目标

对项目拆旧地块进行复垦,建设用地减少27.4536公顷,规划拆旧地块新增耕地26.1029公顷;建新地块则增加建设用地25.5872公顷,占用耕地20.9059公顷。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布局更合理,耕地面积有增加,质量有提高。从而进一步提高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三、规划方案主要内容

(一)项目区由拆旧地块和建新地块组成。

(二)拆旧地块总面积为27.4536公顷,规划复垦新增耕地26.1029公顷。拆旧地块涉及临北回族乡十里城村,东刘集镇三庄村,浍南镇肖许刘村,朱顶镇洪山村、珩庄村、三塘村、胡庄村共计9个地块。

(三)建新地块为城镇建新和农村建新,总面积为25.5872公顷。其中包括东刘集镇小李村,浍南镇沙湾村,城关镇衡台社区、王洼社区、旧县湾社区,头铺镇金岗村、冯刘村、柿马村、大方村、花木王村17个地块。

(四)项目区申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25.5872公顷。

(五)项目两年返还周转指标。

四、公示时间

2020310-2020410日;

五、公示方式和地点

(一)网上公示:五河县政府网站;

(二)张贴公示:十里城村,三庄村,肖许刘村,洪山村,珩庄村,三塘村,胡庄村,小李村,沙湾村,衡台社区,王洼社区,旧县湾社区,金岗村,冯刘村,柿马村,大方村,花木王村

六、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发送电子邮件到:519865009@qq.com

(二)信件寄往: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联系电话:0552-5021300 联系人:方骏伟

本规划公示的最终解析权属于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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