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控制和减少黄牌货车污染排放,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自2020年11月1日0时起,我县城区范围内实行全天候黄牌货车禁行,同时采取过境车辆绕行通行,具体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1、彩虹大道与惠民路交口、(五和医院红绿灯路口以北)惠民路与青年路交口(党校路口至青年桥)、惠民路与银河路交口(五河高级中学东院墙银河路至分洪闸);
2、银河路至淮河圈堤(分洪闸至安淮方向);
3、S313省道至环城北路(新汽车站中石油加油站路口至西坝口闸下路段);
4、怀洪新河节制闸(西坝口闸);
5、国防路全段(三中北店桥至中医院全段);
6、滨河公园堤坝路全段(彩虹桥北桥头向西至三中北店桥南头向西路段);
7、西坝口闸至彩虹大道与惠民路交口(西坝口闸东至五和医院路口)。
8、女山路与S311(三王路)交口向东。
二、禁行时段
全天候24小时禁行
三、绕行路线
1、泗洪方向过境车辆沿长淮淮河大坝入环城北路与新站路交口,沿新站路行至浍河堤坝路出北店桥入G344国道或G104国道;
2、蚌埠方向、徐明高速过境车辆沿五河西高速出口入沱湖大道至G344国道;
3、固镇、泗县方向过境车辆沿G344国道入沱湖大道至徐明高速五河西高速出口、S313省道。
四、进城通行证办理
自2020年11月1日起,确需进入城区的黄牌车辆,车辆管理部门或车主应当到县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车主凭证明到县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车辆通行证。车辆凭通行证驶入禁限 行区域,未办理车辆通行证擅自进入禁限行区域的,县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通行证办证联系号码:
0552-2335962(蚌埠市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0552-5029936(五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蚌埠市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
五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