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扶贫办、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细化实化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以及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印发《安徽省扶贫产品认定和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的要求,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体制和“县认定、市复核、省审定、国务院扶贫办汇总备案并公示发布”的操作流程,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现将五河县第五批拟认定的扶贫产品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限为10月26日—10月31日(五个工作日)。
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五河县扶贫开发局(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8号县行政中心三楼)
监督电话:0552-5888210、12317
电子邮箱:whxfpb@126.com
五河县扶贫开发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