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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五河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1 11:40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根据《蚌埠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2020年度县区民生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民生办[2020]11号)和《五河县民生办关于印发<五河县2020年度部门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五民生办[2020]7号)要求,县教育体育局开展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落实、资金管理和实施成效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项目实施情况

我县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77所,其中小学114所、教学点34所、初中17所、完中初中4所、九年一贯制6所、十二年一贯制1所、特教1所;在校生71555人,其中:小学49616人、初中21348人、特教591人(含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残疾学生453人);寄宿制学校22所,寄宿生12263人,其中:小学550人、初中11607人、特教106人。按省级预算,2020年我县补助公用经费免除学杂费金额5404.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242.9万元,省级资金1729.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32.4万元;免费提供教科书684.3万元;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费863.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1.6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31.6万元;校舍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设任务25600平方米,47个项目,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4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55万元,省级资金570万元。

(一)超序时进度拨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按省级预算,2020年我县补助公用经费免除学杂费金额5404.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242.9万元,省级资金1729.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32.4万元。至12月,我县拨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5925.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资金量5404.8的109.6%。其中:中央资金3457.5万元,省级资金1844万元、县级资金624.4万元。

(二)超额拨付免费教科书资金。2020年省级预算我县免费提供教科书684.3万元,实际拨付749.2万元。其中春季拨付中央资金355.13万元;秋季拨付394.07万元。完成率109.48%。

(三)及时足额发放困难家庭学生生活补助费。2020年省级安排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困难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17936人863.2万元,实际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学生补助费19359人次955.71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2.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02.7925万元。完成率分别为107.93%和110.71%。

(四)全面完成校舍维修改造目标任务。2020年省级安排我县校舍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设任务25600平方米,47个项目,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4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55万元,省级资金570万元。实际完成校舍维修改造工程项目47个25600平方米,完成投资14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33万元,省级资金555万元,县级资金37万元。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00%。

二、绩效评价结论

依据《2020年蚌埠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清单》满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具体得分情况如下表:

指标分值

具体项目

备注

资金

安排

资金

发放

经费核拨

项目

建设

其他

情况

得分

标准分值

20

30

11

16

23

100

评价得分

20

30

11

16

23

100

得分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三、绩效评价具体情况:

(一)资金预算安排情况(标准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

1.资金预算安排(标准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我县根据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按照经费分担责任足额预算安排落实县级应承担的公用经费和困难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制定了详细的资金预算安排表。依据评分标准,本项得10分。

2.公用经费核拨(标准分值6分,自评得分6分)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核拨了公用经费,各级财政资金均按序时进度核拨到校,6月底不低于全年预算的60%,年底前资金全部核拨到校。依据评分标准,本项得6分。

3.规范核拨资金(标准分值4分,自评得分4分)

严格资金管理,规范使用义保经费。为了确保此专项资金的运行安全,我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转发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秘财〔2013〕166号)文件,按照要求,我们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保证专款专用。并明确了此项资助资金不得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抵扣任何费用,也没有截留、挪用、挤占、“平调两免一补” 资金现象发生。依据评分标准,本项得4分。

(二)资金发放情况(标准分值30分,自评得分30分)

1.资助程序(标准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严格按照《蚌埠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蚌埠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蚌教[2019]29号)文件对困难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资助对象进行认定,评审程序规范,能够做到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校审核、公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到人,春秋季补助资金均按时发放到位。依据评分标准,本项得10分。

2.资助全覆盖(标准分值4分,自评得分4分)

为了确保此项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我局于3月份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的通知》(五教秘[2020]31号),要求各学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把好各个关口,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生资助无遗漏盖,究。为实现各学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零遗漏”,县教体局主要开展三项工作:一是通过“双摸排、双比对”措施,建立并完善了春季和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就学信息台账,于4月底和9月中旬及时核发了各学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金,核发7794人1523.36万元;二是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利用“安徽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系统”排查补发 321人11.54万元,排查补发义务教育阶段“送教上门”学生18人资助金0.82万元,补齐13名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 0.37万元;三是开展教育扶贫“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再排查再整改再提升工作,补发了52名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金2.96万元。四是积极落实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在县外就读学生教育资助政策,为1003名在省外就读学生和246名在省内就读(不在省建档立卡资助系统)学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区政府发函,告知就读学校落实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依据评分标

3.足额发放(标准分值4分,自评得分4分)

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足额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初中寄宿生每人每学期625元、非寄宿生312.5元;小学寄宿生每人每学期500元、非寄宿生250元。补助发放标准达到国家基础标准。依据评分标准,本项得4分。

4.及时发放(标准分值6分,自评得分6分)

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费能做到按学期发放到人,春季学期补助资金在4月30日前全部发放到位,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学生补助资金于9月20日发放到位,非建档立卡学生补助费于11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依据评分标准,本项得6分。

5.规范发放(标准分值6分,自评得分6分)

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补助费全部通过银行卡及时、足额发放,银行卡领取记录完整、真实,银行发放凭证齐全,未有现金发放或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直接打入学生食堂饭卡现象。依据评分标准,本项得6分。

(三)公用经费核拨情况(标准分值11分,自评得分11分)

1.资金统筹安排(标准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

统筹安排公用经费,在保证县域内预算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能充分考虑不同学校的运行成本和实际需求,在县域内统筹安排,保证所有学校正常运转,有效避免资金在部分学校闲置浪费。依据评分标准,本项得2。

2.及时核拨资金(标准分值6分,自评得分6分)

能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核拨了公用经费,各级财政资金均按序时进度核拨到校,6月底不低于全年预算的60%,年底前资金全部核拨到校。依据评分标准,本项得6分。

3.规范使用(标准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县教体局设立专门审核岗,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所有票据进行审核,教体局审核岗审核通过了,才能到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进行审核,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审核通过了才能支出。通过“双审核”,有效得规范了学校的财务支出,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未有中心校克扣、截留、挤占所属村小学和教学点公用经费现象发生。依据评分标准,本项得3分。

(四)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标准分值16分,自评得分16分)

1.项目编制(标准分值6分,自评得分6分)

县教体局积极会同财政部门,对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核实,并根据校舍安全鉴定情况,于3月底前完成校舍维修改造年度实施计划编制,编制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项目,每一个项目均有有计划投资和建设面积。2020年我县实施47个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有效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依据评分标准,本项得6分。

2.项目实施规范(标准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

2019年10月,在学校申报基础上,县教体局对全县中小学进行了实地摸排,并根据轻重缓急,最终确定2020年实施的47个项目,每一个项目都具体到学校,细化到投入资金和建设面积。我县项目编制科学合理,无擅自调整变更项目现象发生。依据评分标准,本项得6分。

3.项目建设进度(标准分值4分,自评得分4分)

为确保年底前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我县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和督查制度,如月报告制度、月通报制度、月调度制度、月督查制度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落实。至12月,已全部完成校舍维修改造任务。依据评分标准,本项得4分。

4.项目管理(标准分值4分,自评得分4分)

县教育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工程建设有关规定,符合采购条件的,实行政府采购。工程招标、预决算、施工图审、监理日志、竣工验收、审计等手续齐全。

在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我县不定期对建设工程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规范等方面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我县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工程招标、预决算、施工图审查报告、监理日志、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审计报告等工程资料齐全,项目采购手续齐全,有预决算、有竣工验收报告、审计报告。依据评分标准,本项得4分。

(五)其他情况(标准分值23分,自评得分23分)

1.管理制度建立(标准分值4分,自评得分4分)

县教体局制定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民生工程年度实施办法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其他如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循环使用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认定和资金发放、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建设管理等制度均健全有效。依据评分标准,本项得4分。

2.监督检查实施(标准分值8分,自评得分8分)

为了认真落实这一惠民政策,防止资金使用有不规范行为,县教体局印发了《五河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困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检查方案》,对学校资金的使用情况,每学期都要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实在在受益。为了便于工作的健康开展,县财政局、县教体局都设立了举报电话,面向社会接受社会监督。为了使工作开展规范有序,我们实行了抽专人负责,并将资助学生名单存放在县教育局,作为长期档案保存。及时转发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秘财〔2013〕166号)文件,按照要求,我们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保证专款专用。并明确了此项资助资金不得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抵扣任何费用。在项目建设方面,我县不定期对建设工程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规范等方面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020年,县教体局会同财政局多次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涵盖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建设等。依据评分标准,本项得8分。

4.宣传工作开展(标准分值6分,自评得分6分)

为了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惠农政策,尽快宣传到社会和每个学生家长,使教育民生工程惠民政策深入人心,5月、9月实施“义保宣传月”活动,通过发放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宣传材料,挂条幅、微信等形式进行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宣传工作。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均达到95%以上,广大群众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表示满意,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依据评分标准,本项得6分。

5.月报质量(标准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

县教体局能及时准确的报送月报。依据评分标准,本项得5分。


五河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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