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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希望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6万吨肉制品及速冻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19 22:16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希望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6万吨肉制品及速冻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5816027

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年产5.6万吨肉制品及速冻食品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蚌埠市五河县头铺镇兴浍西路北侧、头安路东侧

建设单位

蚌埠希望食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国信环境保护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头铺镇兴浍西路北侧、头安路东侧,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42235.38m2,建设日产80吨高低温肉制品车间15937.4m2;日产100吨调理品(速冻)车间18209.81m2;宿舍楼、食堂、污水处理、锅炉房等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和面粉尘经集气罩引风机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24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锅炉加装低氮燃烧器后通过124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关于印发《2019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195号);污水处理站臭气通过喷淋塔除臭+UV光解+124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食堂油烟通过1套高效净化油烟机+专用烟道排放,油炸油烟通过2套静电除油装置+24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标准

(2)废水

混合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五河县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怀洪新河,满足五河县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要求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规定肉制品加工的三级标准)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

(3)噪声

通过经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后边界噪声可满足《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废料废包装袋废油、废油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桶、废灯管集中收集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有能力处置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五河县政府网站进行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相关部门意见

五河县发改委项目备案表(2012-340322-04-01-568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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