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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WH2020109)

发布时间:2022-01-21 16:36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编号:WH2020109
     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552-5025803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WH202010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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