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河县房地产管理中心申请,拟申请办理五河二中宿舍楼底层营业用房(大桥路27号1幢由西向东一至四间)不动产登记,根据该户提供的相关资料,我单位拟予以受理。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电话:0552-5023803
单位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彩虹大道与兴浍路交口)
五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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