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至新沂铁路跨越怀洪新河太湖新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根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1号)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农办渔[2014]14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征集合肥至新沂铁路对怀洪新河太湖新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要求
合肥至新沂铁路对怀洪新河太湖新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实施方案编制,方案主要内容为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主管部门相关批复和专题影响报告,结合保护区水生生物资源现状、水文形势、管理现状,通过优化和细化专题报告所提出的生态补偿措施,强化生态补偿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升生态补偿措施的有效性,最大程度减缓工程运行对保护区功能的负面影响,维护保护区生态功能,强化渔业资源保护。
二、实施方案编制依据及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5)《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
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3年12月7日修订);
(10)《合肥至新沂铁路对怀洪新河太湖新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批复稿);
(11)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 (农渔发〔2022〕1号);
(12)《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
(13)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合肥至新沂铁路对怀洪新河太湖新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评价专题论证报告》的审查意见(长渔函字[2019]170 号);
(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1号);
(15)关于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西部〔2018〕1960号;
(16)《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涉渔工程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渔〔2018〕50号)。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承诺书);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四、实施方案评审及编制费用
由五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所有征集到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并评选出1家入选单位,入选单位应按五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求,结合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实施方案做进一步完善优化。成果文件通过评审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付编制费用5万元(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审审查费用、调研费、资料费、方案编制费、差旅费、打印费、评审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五、有关要求
1、请有意参加方案征集的单位于2022年6月21日前,报送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相关承诺书)至874801962@qq.com(邮箱)。
2、参加方案征集的单位应于2022年6月23日前,提交相关招标材料(电子文档1份、纸质文档3份,装订为A4规格)。
3、方案提交方式
①邮寄方式:顺丰快递,邮寄地址:五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五河县龙河东路与为民路交叉口南约180米),收件人:张琨,联系电话:13965246574,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6月23日17时00分前。以签收时间为准。
②现场递交方式:2022年6月23日17时00分前,递交至五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议室(五河县龙河东路与为民路交叉口南约180米),接收人:张琨,联系电话:1396524657。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琨
电话:0552-5519011、13965246574
邮箱:874801962@qq.com
地址:五河县龙河东路与为民路交叉口南约180米(教研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