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2044)
编号:202204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声明
公告单位:五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 年8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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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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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他项权证五私字第S201411040071号 |
徽商银行蚌埠五河支行 |
抵押权 |
光彩综合大市场4号楼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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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322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