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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用地公示(编号:HB2022-34)

发布时间:2023-02-01 09:59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编号:HB2022-34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及《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9号令)规定的划拨用地公示制度要求,经县政府审查同意(五政秘[2023]1号)对以下符合划拨用地条件,拟以划拨方式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公示:

1.项目名称:G36宁洛高速公路扩建项目。

2.地块用途:公路用地。

3.地块位置:临北回族乡于家村、新划村、段庄村、十里城村、后坂村

4.供应面积:14.3725公顷(合215.6亩)。

5.供应方式:划拨。

6.拟土地使用权人:安徽省蚌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7.公示10天,在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对该划拨用地有异议,请与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按程序给拟用地者签发划拨用地决定书。

8.公示期: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

联 系 人:夏欢、刘敏

联系电话:0552-5056350

 

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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