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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五自然规出让告〔2023〕1号)

发布时间:2023-02-01 10:39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五自然规出让告〔2023〕1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五河县人民政府批准,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WH2023—1号等5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位置

用地

性质

出让

年限

土地面积

(㎡)

建 筑

容积率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规划设计

条件编号

WH2023-1号

创业路西侧、工业十五路北侧

工业
用地

50年

64667
(97亩)

≥1.2

546

546

10

五自然规条
2023-2号

WH2023-2号

女山路西侧、镭弘东侧

工业
用地

50年

10000
(15亩)

≥1.2

85

85

1

五自然规条
2023-4号

WH2023-3号

龙岗路以东、工业十一路以北剩余地块

工业
用地

49年

507
(0.76亩)

≥1.2

4.3

4.3

0.2

五自然规条
2023-5号

WH2023-4号

女山路西侧、宏盛轴承北侧

工业
用地

48年

7800
(11.7亩)

≥1.2

66

66

2

五自然规条
2023-6号

WH2023-5号

头安路东侧、兴浍路南侧

工业
用地

50年

50000
(75亩)

≥1.2

423

423

10

五自然规条
2023-7号


    二、本次出让地块实行有底价出让,不达底价不成交。

    三、WH2023—1号等5宗地块土地竞买人均应提供由五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拟投资项目满足园区投资标准要求的证明文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20〕117 号)该宗地块均按标准地出让,土地竞得人应与五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和《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文件精神,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报名:1.因企业原因在我县境内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2.开发建设企业在我县境内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3.在我县范围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记录的。

    五、本次宗地挂牌受理报价定于2023年2月21日8时—2023年3月6日16时30分在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城市规划馆三楼)举行。若宗地报名人数达2家以上(含2家),由挂牌直接转为拍卖,拍卖会议时间另行确定。

    六、有意者请于2023年3月3日16时30分前携带竞买申请书等材料到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城市规划馆三楼)提交书面申请,领取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 年3月3日16时30分(竞买保证金必须打入由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的银行账户)。

    七、咨询报名地点设在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城市规划馆三楼);联系人:张家奎,温雅;联系电话:0552—5021222。

    八、本次公开出让工作由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负责。

    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五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 www.wuhe.gov.cn)


安徽省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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