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3023)

发布时间:2023-04-21 11:11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编号:2023023

下列不动产因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发生物权变动并通知我机构协助执行,因原权利人未能提交原登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声明

公告单位:五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19日

附件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皖(2020)五河县不动产权第0004898号

五河凯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凯地·金海商城二期10号楼118铺

 

2

皖(2020)五河县不动产权第0004899号

五河凯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凯地·金海商城二期10号楼119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政务微信
    • 扫码关注
      五河县门户·微信

  • 政务微博
    • 扫码关注
      五河县门户·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