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2-2030年)(修编)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22 09:00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及时组织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

2020年,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3月27日批复的《关于确定固镇、五河经济开发区“三线”整改后四至边界和面积的函》(皖自然资用函〔2019〕17号)的开发区四至范围及面积,结合开发区产业发展需求,编制了《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2-2030年)(修编)》,并同步组织编制了《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2-2030年)(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0年9月18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皖环函[2020]501号),2020年12月3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对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调区进行了批复(皖政秘[2020]249号文),2021年7月15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核定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和面积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1]134号),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调区后总体规划面积为12.3223km2。

目前,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正在组织开展《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2-2030年)(修编)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相关工作。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现公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2018年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印发2018年第4号公告,发布《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公告目录中五河县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纺织服装、机械、农产品加工;开发区面积为12.4136 km2。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3月27日批复的《关于确定固镇、五河经济开发区“三线”整改后四至边界和面积的函》(皖自然资用函〔2019〕17号)。具体包括两个区块:区块一东起徐明高速,西至花园村西侧,南起南环线,北至龙潭湖大沟;区块二东起青年南路,西至徐明高速,南起南环线,北至惠明路。两个区块总面积为12.4136平方公里。

2020年12月3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对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调区进行了批复(皖政秘[2020]249号文),2021年7月15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核定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和面积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1]134号),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调区后总体规划面积为12.3223km2。

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2-2030年)(修编)主导产业:纺织服装、机械制造和农产品加工,对纺织服装业完善产业链重点补全印染产业环节,对以食品为主导的农产品加工业重点提升全产业链发展质量,机械制造业重点任务是扩大产品种类覆盖面。

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内容以《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2-2030年)(修编)》确定的开发区四至范围及规划主导产业开展跟踪回顾评价。重点关注规划修编新增印染产业的发展现状及跟踪评价。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52-5066300

联系地址:五河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号

三、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技术服务单位: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51-65994180

电子邮件:47449423@qq.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九龙路168号东湖创新中心1栋5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收集资料、现场勘察、开发现状分析、环境现状监测、区域污染源调查、综合对比分析、得出结论、编制报告书、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规划实施情况及开发强度对比、环境管理要求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执行情况评价、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及资源环境承载力变化分析、公众意见调查、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及对策措施有效性分析、规划后续实施开发强度预测及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规划优化调整建议、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开发区内及周边居民,或者在开发区工作,欢迎您针对开发区环境现状、区域开发过程中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主要事项包括:

(1)您对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规划的意见;

(2)该规划的实施对区域环境及对您工作生活的影响;

(3)您认为该规划应重点解决的环境问题是什么,对于减缓环境影响措施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4)您对该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在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及时反映给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单位。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

附件: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2-2030年)(修编)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docx

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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