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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停止使用行政审批微信小程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30 09:02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根据蚌埠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管系统政务服务窗口建设的通知》要求,为统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标准,构建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窗口,现五河县城市管理局正在使用的店招店牌等事项行政审批微信小程序,将于2023年9月9日停止使用。该微信小程序停止使用后,微信小程序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人通过手机登录皖事通(app)或在电脑上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可以携带纸质材料到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五河县城市管理局窗口申请办理。


五河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8月29日


皖事通(app)申请办理事项指南

手机登录皖事通(app),在页面点击我的—点击登录输入密码登录—点击首页—点击办事大厅(如页面无办事大厅图标:点击更多服务—点击办事服务—点击办事大厅)—如页面上方是五河县(如页面上方是安徽省或蚌埠市则点击安徽省或蚌埠最后选择确定五河县)—点击部门服务—点击五

河县城市管理局—点击招牌设置技术要求审查事项—点击办理—在页面下方*办件名称处输入招牌设置技术要求审查—点击下一步,按提示上传申请材料进行申报办理(申请人通过手机登录皖事通(app)申请办理,申请表格可以由我单位提供或在电脑上下载,自己下载操作步骤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在页面点击切换—点击蚌埠市—点击五河县—点击确定—点击切换—点击县城管局—点击招牌设置技术要求审查—点击申请材料—点击示例样表下载打印填写—所有申请材料用手机上传)。

如在电脑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按上述登录电脑步骤点击招牌设置技术要求审查后—点击在线办理—在统一认证中心页面输入身份证号码和登录密码确定登录—点击在线办理—在《申报协议》前□内点击出现√—点击下一步—点击同意授权—在*办件名称处输入招牌设置技术要求审查—点击下一步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确定提交。可以携带纸质材料到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五河县城市管理局窗口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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