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职工申请,基层工会初审,县总工会帮扶领导小组审核研究,2023年第三季度五河县总工会拟对4户困难职工家庭开展医疗救助。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公众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拟帮扶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不含公休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2023年9月27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与县总工会联系,联系电话0552---5021809。公示期间如发现困难职工有隐瞒家庭情况,经查实将取消救助。
序号 | 姓名 | 申报单位 | 工作单位 |
1 | 刘井艳 | 五河县肛肠病医院 | 五河县肛肠病医院 |
2 | 蒋飞 | 原五河县农资公司 | 五河县供销社 |
3 | 丁淮星 | 原五河县天井啤酒厂 | 城关镇顺河社区 |
4 | 彭明军 | 原五河县食品公司 | 城关镇顺河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