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五河县2023年度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五人社〔2024〕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示(递补)如下:
一、公示对象
五河县2023年度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3名(递补),具体名单附后。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6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公示期间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来信来访请到人社局工资股(表彰奖励办公室),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淮河路16号。来电反映问题请拨打电话:0552—2325959。
五河县2023年度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1 |
陈非非 |
五河县财政局 |
2 |
张旭东 |
五河县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心 |
3 |
岳德来 |
五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