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五河动态 > 通知公告

划拨用地公示(编号:HB2024-01)

发布时间:2024-02-07 16:30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编号:HB2024-01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及《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9号令)规定的划拨用地公示制度要求,经县政府审查批准,对以下符合划拨用地条件,拟以划拨方式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公示:


编号

项目名称

地块用途

位置

面积

使用权人

HB2023-31

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城北水厂

公用设施用地

沱湖乡大岗村沱湖水厂北侧

60078 平方米

五河县水利局

HB2023-40

双忠庙镇乡村振兴产业园一期安防配套项目

行政办公用地

双忠庙镇国道104 东侧、乡村振兴产业园一期北侧

8816平方米

五河县久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示10天,在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对该划拨用地有异议,请与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按程序给拟用地者签发划拨用地决定书。

公示期: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17日

联系人:夏欢

联系电话:0552-5056350


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