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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蔡玉寒/ 唐剑)

发布时间:2024-02-20 14:58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蔡玉寒/ 唐剑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五河县东刘集镇武圩村圩南组(皖(2023)五河县不动产权第0020789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 蔡玉寒   唐剑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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