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五河动态 > 通知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伟男/张也)

发布时间:2024-03-27 16:15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张伟男/张也因保管不善,将 坐落于文德江山府15号楼(皖(2023)五河县不动产权第0067716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 张伟男  张也

2024年3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