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李玉新申请,拟申请办理五河县环城北路三中宿舍(二实小院内)2单元4楼西侧404室不动产登记,根据该户提供的相关资料,我单位拟予以受理。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电话:0552-5023803
单位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彩虹大道与兴浍路交口)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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