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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方闯)

发布时间:2024-04-22 18:20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方闯因保管不善,将 坐落于小方安置区24号楼2单元(皖(2022)五河县不动产权第0025359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方闯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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