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蚌埠市人社局《关于落实就业脱贫实施意见有关政策的通知)》(蚌人社发〔2017〕22号)通知要求,经就业帮扶基地经营主体申请、县人社局审核,1名脱贫劳动者符合居家就业补贴发放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23日至4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0552-5031670。
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2023年12月-2024年2月就业帮扶基地脱贫劳动者居家就业补贴花名册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就业内容 |
申报补贴时间 |
就业单位 |
申报居家就业 补贴金额(元) |
1 |
陈超厚 |
男 |
保洁员 |
2023年12月-2024年2月 |
五河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600 |
合计 |
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