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五河动态 > 通知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4-24 16:16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王磊因保管不善,将 坐落于澜溪小镇5号楼1单元(皖(2022)五河县不动产权第0021636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王磊

2024年4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