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河县2023年化肥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五农〔2023〕93号和《五河县2024年五大断面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五农[2024]40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现就2024年开展水稻侧深施肥机插秧示范主体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主体条件及示范面积。遴选对象是种植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要求集中连片种植500亩以上,优先在五河县五个断面区域(关咀、怀洪新河、天井湖、沱湖和新开沱湖闸断面)遴选合格主体。同等条件下,种植面积大者作为优先示范。全县遴选2-3家施用缓释肥,带侧深施肥装置的插秧机作业。示范总面积约2000亩
二、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
2、土地流转证明
3、实施承诺函
三、申报时间
2024年4月29日至5月12日。
四、申报地址
新型主体所在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由所在乡镇审核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后报县农技中心。联系人:窦寿良,联系电话:13721198001。
五、遴选结果
遴选结果由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会同纪检部门共同确定,获得示范的实施主体在县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
2024年4月29日
附:五河县水稻侧深施肥示范实施主体申报表
附件:
《五河县水稻侧深施肥技术示范片》实施主体申报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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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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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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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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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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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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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施肥 设施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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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承诺:本主体自愿承担《2024年五河县水稻侧深施肥示范片》建设,在此,郑重承诺: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否则,愿承担一切后果。
负责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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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意见: 乡镇政府意见: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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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