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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五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五自然规出让告〔2024〕4号)

发布时间:2024-05-08 11:57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五自然规出让告〔2024〕4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政府批准,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WH2024—4号等4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位置

用地

性质

出让

年限

土地面积

(㎡)

建 筑

容积率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加价

幅度

(万元)

不动产

单元代码

规划设计

条件编号

WH2024-4号

工业十三路南侧、女山路西侧

工业

用地

50

39609

(59.41亩)

≥1.2

334

334

20

340322016031GB00077W00000000

五自然规条

2024-4号

WH2024-7号

创业路东侧、兴潼路北侧地块

工业

用地

50

142557

(213.84亩)

≥1.2

4300

4300

100

340322016026GB00068W00000000

五自然规条
2024-7号

WH2024-8号

西环线西侧、规划路南侧地块

物流

仓储

用地

50

35943

(53.91亩)

≥1.2

1340

1340

20

340322016030GB00022W00000000

五自然规条

2024-9号

WH2024-9号

兴潼路北侧、华运毛纺东侧地块

工业

用地

50

23358

(35.04亩)

≥1.2

197

197

5

340322016027GB00161W00000000

五自然规条

2024-8号


二、本次出让地块实行有底价出让,不达底价不成交。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文件精神,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报名:1.因企业原因在我县境内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2.开发建设企业在我县境内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3.在我县范围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记录的。

四、本次宗地挂牌受理报价定于2024年5月28日8时—2024年6月12日13时30分在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城市规划馆三楼)举行。若宗地报名人数达2家以上(含2家),由挂牌直接转为拍卖,拍卖会议时间另行确定。

五、有意者请于2024年5月28日16时30分前携带竞买申请书等材料到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城市规划馆三楼)提交书面申请,领取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16时30分(竞买保证金必须打入由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的银行账户)。

六、咨询报名地点设在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城市规划馆三楼);联系人:张家奎,宋卓;联系电话:0552—5021222。

七、本次公开出让工作由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负责。

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五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 www.wuhe.gov.cn)


安徽省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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