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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凡武)

发布时间:2024-06-05 09:28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张凡武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旧县安置区(皖(2020)五河县不动产权第0020434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张凡武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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