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行党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制度,依照《五河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公开遴选五河县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范围
法律顾问1名,面向全县执业律师。
二、服务范围
五河县农业农村局、局属二级机构和国有农场公司。
三、服务期限
本次遴选法律顾问的服务期限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服务费用
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每年不超过3万元。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为五河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3.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4.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
(二)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律师应当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
3.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熟悉县情、社情、民情。
5.有履行职责的必要时间和相应精力。
(三)申报材料
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律师的执业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律师事务所证明。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遴选程序
(一)报名参加遴选的律师数量应不少于3人以上(含3
人),若报名参加遴选律师少于3人,则本次遴选终止;
(二)在报名参加遴选的律师中,选定报价最低的律师担
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如最低报价出现相同,由县农业农村局从最低报价中现场随机抽取一名)。
七、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2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邮箱或直接报送相关资料(附带联系方式),邮箱地址:whnwbgs@126.com ;
地点:五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8号)。
八、公开遴选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16日上午9: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地点:五河县农业农村局会议室。
联系电话:0552-5815051、0552-5815058
五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