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根据《安徽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秘〔2018〕188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21号)等文件规定,我中心依据2023年参保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核定了参保单位2024年度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
现将我县参保单位2024年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申请至五河县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进行复核。
联系电话:0552-2335317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