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扬尘污染监管不到位。扬尘污染是影响蚌埠市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2022年,蚌埠市平均降尘量4吨/平方公里·月,排全省第4位,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1.2个百分点。本次督察发现,蚌埠市对施工工地、工业企业等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管不到位,扬尘污染问题依然多发。龙子湖区紫金云城云园等3个项目“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部分车辆未密闭,进出未冲洗,裸土覆盖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
二、整改实施主体
五河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是开展季度综合检查。2024年以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开展第一季度质量安全综合检查、预防高处坠落及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巡查、第二季度质量安全(扬尘治理)综合检查、第三季度质量安全(扬尘治理)综合检查等共计5次综合检查,对在建工地扬尘治理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二是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季度综合检查发现的扬尘防治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加强与其它相关职能单位的工作配合,7月8日联合县大气办检查了江南院子、公园壹号等项目,7月24日会同县园区管委会检查了隆翔金属、常晖纺织等6家园区企业在建工地。
三是积极整改县大气办及第三方团队交办的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团队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并及时在县蓝天保卫战工作群回复整改情况。对县大气办交办单积极落实整改,2024年共认领交办单1件,已整改完成。
四是加大扬尘污染处罚力度。2024年以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立案查处在建项目3个,其中江山府二期、公园学府2#地块已办结,共计处罚7万元;联合染整项目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目标任务
全县住建领域在建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落
实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在建项目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管控标准,坚持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常态化开展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对拆迁工地的扬尘治理管控力度,完成对施工企业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环保培训,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文明施工和环保施工水平较以往有明显改观。目前,在建项目能够按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扬尘管控工作平稳可控。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6日至 2024年12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蚌埠市住建局〕反映。
监督电话〔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52-2567032
电子邮箱〔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bbzjwzak@163.com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