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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河县2025年度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7 08:53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为做好我县2025年度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皖政〔2018〕84 号)精神和蚌埠市关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救助对象和条件

(一)本县户籍的0—16周岁视力、听力、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二)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医学诊断证明(评估)材料。具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通过康复服务可能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

(三)监护人认为残疾儿童有康复需求,并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康复训练。

二、救助相关安排

(一)救助时间:2025年度康复训练救助时间确定为2025年1月-10月,每人每年最多救助10个月,不足10个月按照实际救助足月时间计算。

(二)救助规定:

1.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实行一年一申报;

2.实行“先申请、后康复、再救助”原则,救助时间从经审核同意后开始计算;

3.残疾儿童进入定点康复机构后,按照安徽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要求进行康复训练,在一个救助周期内原则上不得随意更变定点康复机构或中断康复训练。

4.县残联要及时将受助对象基本情况以适当方式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救助申请受理:2025年度申请时间为2025年1月6日-1月25日,2025年2月5日起原则上不再受理申请。

三、申请救助需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表格:《蚌埠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需2张2寸免冠照片)(见附件1)《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见附件2)。

(二)户籍证明:残疾儿童的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等。

(三)残疾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儿童诊断(评估)证明材料(残疾人证或诊断证明(评估)的残疾类别需与所申请救助服务的残疾类别一致)。

四、申请程序

(一)有康复需求的儿童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等,持定点康复机构接收函,到户籍所属乡镇残联进行申报。

(二)乡镇初审:统一由乡镇残联受理登记,各乡镇收到申请材料,初审无误后统一报送县残联。

(三)县残联审核:县残联对乡镇残联报送名单,审核同意后,及时将康复救助对象安置(转送)至各定点康复机构。同时将救助对象基础信息和康复情况及时录入中国残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综合管理平台”。

经县残联审核同意后,一个月内未进入定点机构进行训练,且未到残联请假备案的残疾儿童,视为放弃年度救助项目,由乡镇残联收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同时向县残联备案并注销申报。

五、确定康复机构

(一)确定康复机构:监护人根据工作和生活需要选择确定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的定点康复机构。

(二)就近安排康复: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按照就近就便原则,优先安排到就近定点康复机构或转介到监护人的意向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六、咨询方式

五河县残疾人联合会,电话:0552-5053174。

具体事项详询各乡镇残疾人联合会(乡镇联系电话详见附件3)。


附件:1.蚌埠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docx

      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doc

      3.乡镇残联办公室电话.xls


五河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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