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土地范围、面积、权属、用途
五河县X203(黄中路)怀洪新河北店桥危桥改造工程位于五河县城关镇北店社区境内。项目拟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2253公顷。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五河县X203(黄中路)怀洪新河北店桥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河县政府将组织对拟征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进行调查。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土地征收实施机构及联系方式
土地征收实施机构为五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为:0552-5021430。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相关规定,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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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322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