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
根据《关于印发<五河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更好推动我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4年3月31日。
二、遴选对象与服务内容
1.遴选对象。在五河县区域范围内有一定规模、可提供有效稳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如专业服务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各类农事服务中心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主体。
2.服务内容。五河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支持环节为:水稻机插秧面积6万亩(作业时间:5月—7月)、土地深耕面积共6万亩(作业时间:8月-11月)。具体实施内容详见方案。
三、遴选条件
1.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和人员。承担项目的服务组织提供单季单环节服务能力不低于2000亩。水稻机插秧组织同时要拥有育秧中心或基地,自高速插秧机3台以上。
3.服务组织近两年来无不良服务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能够主动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录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名录库。
5.优先支持安装农机监测传感器的服务组织承担项目。全县选择农业生产单环节服务主体的不少于5个,单个服务组织补贴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6.允许服务组织按照政策要求吸纳周边零散农机户带机入社和加盟合作,严禁项目转包分包。北大荒农垦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不列入项目补贴对象。
四、遴选流程
(一)申报。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主体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五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及对公账号复印件。
3.服务组织录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平台”截图。
4.无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的相关证明。
(二)评审。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拟申报组织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
(三)确定。评审结果在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服务组织开展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名单。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向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封装成册一份(每页加盖公章)于4月15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地址:县政府一楼,联系人:郑少平、王新章,电话:0552-5020277、5020299),逾期不予受理。
五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