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五河县拟于近期对在县域相关重点水域内查获的53条涉嫌“三无”船、筏(钢质38条、木质6条、泡沫筏5条、塑料船4条)、船用机械11台,非法捕捞鱼竿(锚鱼杆)120杆、网具115张(顶)、捕捞辅助工具小型遥控船15个集中进行公开销毁。如有异议,请涉及上述“三无”船(筏)、捕捞工具的当事人于5日内(4月8日前)持有效证件到五河县农业农村局接受调查处理,逾期将依法集中公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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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