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五河动态 > 通知公告

五河县120急救指挥中心非急救转运等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3 15:17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经五河县医疗保障局、蚌埠市医疗保障局审核备案,现将五河县120急救指挥中心非急救转运等服务项目价格公示如下:

五河县120急救指挥中心非急救转运服务项目价格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元)

每公里车费

备注

非急救转运

100元起步(10公里内),超出10公里部分按8元/公里收取

8元

配备救护员

1人

高层人力转运费

一层至三层30元,三层以上每增加一层加收10元,电梯房按一层收取,费用在上述服务收费基础上另外加收。(同时需患方一同协助,我方提供工作人员2名)

说明:

非急救转运服务范围为非急救类人员出院回家、前往养老机构或康养中心,提供助行搬抬服务,不涉及医疗行为的转运服务。

1.承担非急救转运任务的救护车配备救护员1名,救护车按规定配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设备。

2.上述服务收费包括高速通行费、过路过桥费等相关费用。

3.救护车里程按单程计算。

五河县120急救指挥中心特需医疗转运和

医疗保障服务项目价格

一、特需医疗转运服务费


送达地点

所辖范围

收费标准(元)

使用呼吸机加收(元)

使用婴儿保温箱加收(元)

蚌埠地区

县本级范围内

20公里范围内240元,超出范围按12元/公里加收

按实收取

0

200

市辖区二县及凤阳县

30公里范围内360元,超出范围按12元/公里加收

按实收取

0

200

蚌埠市区外

合肥

市区

2000

200

300

南京

市区

2200

200

300

上海

市区

5000

200

300

其他

地区

500公里以内12元/公里

按实收取

300

300

500-1000公里13元/公里

400

500

1000公里以上14元/公里

500

500


说明:

特需医疗转运服务范畴为除院前医疗急救以外的涉及医疗行为的转运服务。

1.承担特需医疗转运任务的救护车单程500公里以内配备驾驶员、医生各1名,500-1000公里配备2名驾驶员、1名医生,超过1000公里配备2名驾驶员、2名医生,救护车按规定配备相应的药品、医疗器材和设备。

2.上述服务收费包含救护车费(里程数)、救治费、高速通行费、过路过桥费等相关费用,如转运病人需使用呼吸机、婴儿保温箱等特殊设备,则另外加收相应费用。

3.救护车里程按单程计算。同一转运任务要求带回的,回程收费按半价收取。

4.高层人力转运费:一层至三层30元,三层以上每增加一层加收10元,电梯房按一层收取,费用在上述服务收费基础上另外加收。(同时需患方一同协助,我方提供工作人员2名)

5.服务等时费:100元/1小时。等候时间<1小时,不收费;等候时间≥1小时、<1.5小时,按1小时收取;等候时间<2小时、≥1.5小时,按2小时收取,以此类推。

二、医疗保障服务

1.承担医疗保障任务的监护型救护车配备驾驶员、医生各1名,监护型救护车按规定配备相应的药品、医疗器材和设备,按400元/小时计费。

2.县政府或县卫生健康委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免费。

注:以上服务项目价格自2025年4月23日起实行。

联系电话:0552-5055399

联系人:袁非


五河县120急救指挥中心

2025年4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政务微信
    • 扫码关注
      五河县门户·微信

  • 政务微博
    • 扫码关注
      五河县门户·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