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五河县2025年全生物降解地膜的使用与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五农〔2025〕18号)的文件要求,经主体申报,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审核,县农业农村局认定,拟确定五河县回乡家庭农场和五河县永和生态种植家庭农场两个主体为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点。
公示时间: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1日,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反映,监督电话:0552-5815057。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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