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河县2025年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五农〔2025〕37号)文件要求,现将项目实施及申报的要求予以公告。
一、申报时间
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6月3日。
二、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申报范围:
在五河县区域范围内有一定水稻育插秧作业能力的个人和农业合作组织,包括农机(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二)申报条件:
1.有一定的水稻育插秧机械化作业服务经验。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水稻育插秧机械设备和驾驶操作技术人员。
3.近2年来无不良服务记录。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一)播种出苗车间。主要包括用于满足播种出苗相关生产服务作业所需的轻钢结构厂房或各类温室。
(二)育秧温室大棚。主要包括育秧使用的连栋温室、塑料大棚等各类温室设施。
(三)育秧设施设备。主要包括浸种池、催芽室等专用设施;育秧设备、碎土机、筛土机、输送机等可多年使用的固定资产设备(不包括育秧硬盘、装载机、运输车辆等)。
以上建设内容均为2025年新投资建设方可纳入补贴范围。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等复印件。
(三)申报主体设施用地审批备案材料
(四)土地承包合同或年度生产服务作业合同
(五)申报主体拥有服务配套的农业机械登记明细表
以上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6月3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孙凤民,联系电话:0552-5037968。
附件:1.五河县2025年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2.五河县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机具及育秧设施设备登记表.docx
五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