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残联《关于印发《蚌埠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残联(2019)28号)和五河县残联《关于做好2025年度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等项目摸底和有关资料上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乡镇和县残联审核,我会拟同意五河县明侯故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伟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给予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每家补贴5万元人民币,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有效期5天,自2025年8月7日算起。
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向县残联(电话:5053174)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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