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开展怀洪新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怀洪新河,位于蚌埠市、滁州市行政区划内。本次登记区域涉及4个县市,具体见附件。
二、登记单元预划
以怀洪新河范围界线为基础,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三、工作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年以内。
四、其他事项
本次重点登记怀洪新河范围、面积及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数量、质量等自然状况;国有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所有者职责履行(代理履行)主体及履行方式等权属状况,以及其他事项。登记单元所涉及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权利主体等,应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怀洪新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通告.pdf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