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以及我省文件规定,今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现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初筛达标单位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4日
如有异议,请向县人社局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031630。
附件:2025年五河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单位名单(第一批).xls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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