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五河县拟于近期对在县域相关重点水域内查获的32条涉嫌“三无”船、筏(钢质24条、泡沫筏3条、塑料船5条)、船用机械14台,电鱼设备(逆变器)8台、非法捕捞鱼竿(锚鱼杆、轮盘)195杆、网具122张(顶)、捕捞辅助工具小型遥控船10个集中进行公开销毁。如有异议,请涉及上述“三无”船(筏)、捕捞工具的当事人于7日内(11月18日前)持有效证件到五河县农业农村局接受调查处理,逾期将依法集中公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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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