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以及我省文件规定,今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单位提供新的对公银行账户,现进行二次发放。
公示期限: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
如有异议,请向县人社局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031630。
附件:2025年五河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单位(第一批)二次发放名单.xlsx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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