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五河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9 17:44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根据《五河县2026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规范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现依托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主体名录库,按照“择优择强”原则,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时间

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25日。

二、遴选对象与服务内容

(一)遴选对象

在五河县区域范围内,具备一定规模、能够提供稳定有效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各类主体,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事服务中心、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二)服务内容

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支持以下环节:

1.水稻整地+机械化育插秧。计划作业面积6万亩,作业时间为2026年5月—7月。

2.小麦耕整播施压五位一体精量播种(+开沟)。计划作业面积4.698万亩,作业时间为2026年10月—12月。

具体实施要求详见《五河县2026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三、遴选条件

申报2026年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主体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二)拥有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运输设备及作业人员。单季单环节服务能力不低于1500亩。其中:水稻机插秧服务主体:须拥有育秧中心或基地,自备高速插秧机3台以上。小麦耕整播施压五位一体服务主体:须拥有配套作业机械2台(套)以上。

(三)信誉良好,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普遍认可。

(四)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监管,已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管理。

(五)申报主体须安装智能终端,并与五河县农机监管信息平台实时对接。

(六)优先支持承担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任务的服务主体。

(七)规范“带机入社”行为,防止以整合农机名义转包、分包项目、套取财政资金。服务主体须与“带机入社”主体签订规范、有效的合同,明确农机具使用范围、服务价格、收益分配、作业质量标准、安全责任等内容。

鼓励服务主体跨乡镇开展作业,防止政策“垒大户”。全县承担项目实施任务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10个,单个服务主体单环节补贴资金不超过50万元。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本次遴选采取信息公开、现场提交申报材料方式。通知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主体,请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

1.《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对公账户信息、财务报表、农机具清册及图片、技术人员清册、GPRS安装清册、荣誉证书、“带机入社”合同等复印件。

3.服务主体录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的截图。

4.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截图(适用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

5.无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的相关证明(征信系统截图)

(二)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股室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承担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

(三)确定。评审结果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正式确定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请各申报主体于2026年4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地址:县政府一楼;联系人:王新章;电话:0552-5020277),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docx


五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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